首 页
财税合规
新闻中心
关于我们
公司案例
行业新闻
两部门发文延续免征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增值税政策
时间:
2023-09-27
访问:
1252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延续免征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2号
为继续支持艾滋病防治工作,现将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继续对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免征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增值税(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免税品种清单见附件)。
二、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须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艾滋病药品管理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购的,并向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免费提供的抗艾滋病病毒药品。药品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应将药品供货合同留存,以备税务机关查验。
三、抗艾滋病病毒药品的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应分别核算免税药品和其他货物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四、本公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附件:
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免税品种清单
(
点击
下载附件)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
9月22日
上一篇:
支持文化企业发展增值税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12月31日
下一篇:
两部门发文延续实施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
产品与服务
园区返税
核定征收
工商报税
股权架构
灵活用工
咨询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