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在2021年底结束的年终奖个税“二选一”过渡期,将延长至2023年底。对年终奖个税单独纳税更划算的纳税人来说,暂时可避免因单独计税政策失效而税负上升。
12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实施部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其中包括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换算税率单独计税的政策,延续至2023年底。
最新一轮个税改革自2019年起全面实施,主要是将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适用统一税率计税。对年终奖单独计税的已有政策,当时设置了三年过渡期,纳税人可以在年终奖单独纳税和并入当年综合纳税之间“二选一”。财政部、税务总局2018年底文件曾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缴纳个税。
2024年起个税优惠政策取消后,适用具体税率是纳税人全年最终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综合所得税率(3%~45%)。